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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全文与解读
2026-04-28·12分钟
刑法第236条法条解读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全文
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
(一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
(二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
(三)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的;
(四)二人以上轮奸的;
(五)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;
(六)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条文解读要点
本条是对强奸罪的基本规定。第一款规定了强奸罪的基本罪状和量刑幅度,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第二款是对奸淫幼女的特别规定,体现了法律对幼女的特殊保护。第三款规定了六种加重处罚情节,法定最高刑为死刑,体现了国家对强奸犯罪从严惩处的立法精神。